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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曲地区建立“三项制度”抓实“党建带团建”工作
来源:那曲地委办公室  更新时间:2012-05-16  作者:  【打印本页】【关闭本页】

  那曲地区按照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总体要求,以建制度、强服务、抓落实为目标,抓紧抓实“党建带团建”各项工作,取得较好成效,基层团组织焕发新光彩。

  一是建立“党建带团建”工作目标责任制。地、县、乡三级均建立了“党建带团建”目标责任制,明确地委书记、县委书记、乡镇党委书记为“党建带团建”工作第一责任人,切实发挥主导作用。地、县组织部门和团地委、团县委作为“党建带团建”工作具体职能部门,统一规划制定阶段性目标,各相关单位和乡镇成立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,具体做到“四个统一,五个衔接”,即:统一部署规划、统一配置力量、统一检查指导、统一考核验收,实现团的思想教育工作同党的思想教育工作相衔接、团员队伍建设与党员队伍建设相衔接、团干部队伍建设与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相衔接、团的阵地建设与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相衔接、团建与党建目标管理体系相衔接,真正把“党建带团建”工作落到实处。

  二是建立“党建带团建”工作例会制度。地、县两级坚持每年召开一次由党委分管领导亲自主持,党委组织部门和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“党建带团建”工作例会,听取基层团组织建设情况汇报,制定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规划,决策重要问题,确定工作重点,进行工作部署。各县(区)委坚持每半年听取一次团工作专题汇报,并解决一些有关基层团组织建设全局的突出问题。各级团委书记切实担负起团建第一责任人责任,及时掌握团建工作动态,研究解决团建工作新情况、新问题,做到了每年团内主持研究团建工作不少于2次。

  三是建立“党建带团建”工作考核制度。把创建党建先进单位与创建团建先进单位有机结合起来,团建工作不达标的,党组织不能评为党建先进单位,党组织负责人不能评为先进个人。把党团组织加强“党建带团建”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各级、各单位党委、团委及主要领导工作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。地委、县委和团地委、团县委坚持每年对各乡镇、各单位“党建带团建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。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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